关于印发《浙江省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26 浏览 387399 次
三是农业农村污染防治保持前列。创建全国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省,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规范调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率达90%,畜牧业绿色发展走在全国前列。在全国率先推进“肥药两制”改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建立了覆盖全部涉农县(市、区)的废弃包装物、废旧农膜回收处理体系;农村生态环境整治取得新进展,组织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险排查,完成298个“千吨万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提前3年完成13074个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任务。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实现有效治理。出台《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条例》,该条例是全国首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省级地方性法规;全省有91.28%的行政村建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行政村覆盖率达85%。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服务平台和浙江省数字畜牧应用系统建成投运。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污染“防控治”任务更加艰巨。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任重道远,全省受污染耕地占比不高、但绝对数不小,实现长期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还面临着技术措施效果不稳定、资金持续投入压力大、农民种植习惯调整难等问题。全省需修复的建设用地地块近百个、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近2000家,均占全国的十分之一,源头防和末端治的压力都很大。地下水污染问题逐步凸显,部分工业园区和重点企业地下水污染严重、并有连片扩散趋势。农业农村污染治理进入“深水区”,随着全省生猪养殖产能的增长,养殖粪污排放也将有所增加;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虽已基本实现行政村全覆盖,但距离“设施优、出水好”仍有差距;个别地区种植业氮磷排放对地表水质影响不容忽视。
二是污染治理体系亟待完善提升。源头污染防治的压力传导机制还不顺畅,土壤和地下水的环境质量标准中污染物指标多,而现行水、气等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污染物指标少,“汇”上发现的污染问题,难以传导给“源”上解决。耕地土壤环境的保护和长期安全利用,还缺乏成熟有效的保障机制。《土壤法》规定的企业用地自行监测、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报告、污染隐患排查等新制度,与传统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排污许可证和环境执法等手段结合度不高。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监管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不足,部分地区土壤污染修复周期与开发进度需求之间矛盾突出。疑似污染地块名录、污染地块名录、管控和修复名录等三者的关系尚未理顺,建设用地土壤调查评估和管控修复的程序复杂,行政监管过度技术化。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管控修复刚刚起步,对实施效果和二次污染防治,缺乏有效的环境监管手段。农业污染治理技术体系尚不健全,种植、养殖等过程中,节水、节地、节肥、节料的生产方式推广应用和标准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是污染防治的保障支撑还比较薄弱。在监管能力上,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尚未形成体系,难以掌握环境质量变化趋势。基层监测、监管和执法队伍建设亟待加强,数字化辅助监管的应用还较为初级。在政策标准上,《土壤法》的很多新制度还缺乏政策标准配套,污染地块修复工程监管、修复后土壤利用、土壤污染治理从业单位信用监管等方面尚有标准规范空白。在技术支撑上,耕地污染溯源、在产企业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降低受污染耕地重金属含量等方面,还没有成熟适用的技术模式。同时,污染地块修复工程中使用的药剂和设备均尚未标准化,修复成本依然偏高。
(三)“十四五”面临形势
“十四五”期间,我省将迈入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高水平建设新时代美丽浙江的新征程,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
机遇主要体现在:一是浙江作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萌发地,奋力打造“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省”,为我省的土壤、地下水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带来重要政治机遇。二是通过实施土壤污染详查、地下水污染调查,基本掌握了土壤、地下水污染状况,为精准治污、对症下药指明了方向。三是数字化改革、产业结构绿色转型全面推进,将为开展土壤、地下水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提供重要支撑。
面临的挑战主要有:一是随着水、气污染防治加快迈入巩固提升轨道,刚刚起步的土壤和地下水更加凸显为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短板”。二是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技术和监管手段,还跟不上全面治理污染、切实管控风险的迫切需求。三是对照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要求,当前土壤、地下水农业农村污染治理体系和能力仍有较大差距。
综合判断,“十四五”以及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并存,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必须围绕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这个根本出发点,保持定力、坚守底线、把握机遇、应对挑战,努力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高水平建设美丽浙江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守“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风险管控、系统治理,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保障粮食和人居环境安全、地下水生态环境安全、建设生态绿色农业、保护农村生态环境为出发点,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理顺推进机制,解决一批突出的土壤、地下水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问题,推进污染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促进土壤和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推动农业生产绿色发展、助推乡村生态振兴。
(二)基本原则
一是预防为主,保护优先。进一步理顺源头预防的压力传导机制,扭住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污染物,倒逼落实溯源、断源、减排措施,尽可能切断污染物进入土壤、地下水的途经,推动末端治理为主向防治并举转变。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保护措施,切实加强对优先保护类耕地的严格保护。深入实施“肥药两制”、推动畜禽养殖“六化”发展,夯实农业生